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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一日電 (2005-10-11 20:51:48)
由於網路賣家抗議,財政部今天研議後,公布最新網路交易課稅內容,放寬營業登記門檻,若每月營業額不超過新台幣 6萬元,可免辦理營業登記。不過,若房屋有堆貨,房屋稅、地價稅還是得比照營業用辦理。

十一月五日起,網路交易業者若沒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,財政部將開罰。許多網路賣家的抗議聲浪越來越大,因為辦理營業登記,隨之而來的房屋稅、地價稅,甚至電費、電信費等等,營業與非營業有不同標準,成本相對增加很多,讓許多賺取蠅頭小利的賣家相當不滿。

針對這些問題,財政部今天召開會議研議,會後賦稅署副署長楊重華表示,雖然實體賣家只要有營業行為就得辦理營業登記,但依法營業額在 6萬元以下,國稅局就不發單、不課營業稅。所以網路業者如果營業額每月不超過 6萬元,就不用辦理營業登記。

不辦營業登記雖然減少很多因營業登記產生的營業用房屋稅、地價稅問題,但楊重華也強調,為了避免對實體業者不公,如果網路業者有堆貨行為,則堆貨地點,房屋稅、地價稅都得比照營業用辦理。

至於部分賣家抗議水費、電費、瓦斯費與電話費都會相對變高,楊重華說,這些都不屬財政部管轄,就他所知,水費與瓦斯費並沒有營業與非營業用的差別,電費跟電信費是否適用營業用標準,則由電力公司與電信公司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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