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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的創意從何而來?沒有人說得準,也沒有一個制式的方法可以創造出創意,或許可以從廣告人的經驗法則中找到可循的痕跡。創意像一把利劍,行銷策略則使劍的勁力,當好的商品對應到好的創意,則產生的力量是放射狀的,擴散效果將呈百倍、千倍成長,威力十分驚人。

文/吳怡銘

好的創意從何而來?沒有人說得準,也沒有一個制式的方法可以創造出創意,或許可以從廣告人的經驗法則中找到可循的痕跡。創意像一把利劍,行銷策略則是使劍的勁力,當好的商品對應到好的創意,則產生的力量是放射狀的,擴散效果將呈百倍、千倍成長,威力十分驚人。

一個好的創意,可以幫助一個好的商品短時間內快速竄紅;反之,一個壞的商品若遇到好的創意,縱使強迫性地點燃也難逃熄滅的命運。但是,好的創意從何而來?沒有人說得準,也沒有一個制式的方法可以創造出創意,或許可以從廣告人的經驗法則中找到可循的痕跡。

有中生有 化不是為相似

常有人說,廣告是天馬行空、不切實際……,此等言語聽在廣告人耳裡格外刺耳,事實上在每一個廣告的背後,諸多廣告人付出的心血、時間是不足外人道的。「廣告絕對不是無中生有,必須是有中生有,是在化不是為相似的過程中,找到與商品相近的連結點。」文化大學廣告系主任羅文坤對於廣告有這般的詮釋。 他指出,創意運用在廣告上,其實是一個「異中求同」的過程,在風馬牛不相及中找到一個平衡點,以「左岸咖啡」來說,不只是領略咖啡,還能夠透過廣告體驗到人文風情,引發消費者的共鳴,「我常以『有感而發』來闡述創意,感和發就猶如感動和共鳴,兩者密不可分,創意就是找到與消費者共鳴的因子。」羅文坤說。

針對此,智威湯遜廣告公司執行創意總監常一飛亦表示,創意是沒有辦法被公式化,也沒有所謂的規則可循,它不屬於制度下的產物,雖是如此,一則好的創意也是需要Know-how和技巧從旁協助,因為透過機制來促進思考,從溝通訊息、方向以及策略,進而找出「商品能提供什麼?」以及「消費者想要什麼?」,兩者間的重疊地帶便是創意可發想的機會點。 常一飛以智威湯遜對於廣告的操作流程來解釋,從接到專案後,即用Total Branding(TTB)全行銷模式來操作品牌,舉凡與廣告有關的公關、事件、通路等能與消費者接觸的皆為TTB所涵蓋的範圍,而在TTB的大傘之下有著Buying System,將消費者行為套用於此,則可以很快地發現消費者的動機和行為模式,藉由此尋找出機會和溝通的內容。

之後,再運用至智威湯遜獨有的「X系統」,系統兩端為客戶端(廣告主)和消費端,兩者交會點則為「Branding idea」,藉此發展當次專案溝通的主軸,再詳細地填寫輔助單的每一個Item後,並簽名以產生共識,方開始思索創意。 「創意主要是在傳遞訊息,所以消費者的人格特質掌握顯得重要,尤其當眼睛傳遞到腦後,腦子對於哪種訊息會感覺強烈,這當中有可能是來自消費者共同的經驗、情感的投射、衝突性的笑料等,因此,當知道消費者對何種事物有需求,就有辦法去判斷、去思考何種廣告是有效的,也才能導引創意走到正軌,但能不能激發創意的火花,就得看創意的特質和功力了。」常一飛說。

創意似劍 策略為使劍的勁力

廣告,其實是一種把商品簡單複雜化的過程,為了對商品和消費者有通盤的了解,廣告人一接到專案計畫後,必須進行多面向的思考,讓原本有稜有角的三角形或四邊形,經過發掘、修飾、補強,成為三百六十度的圓,到達沒有死角的境界,然後再進行收斂,將簡單複雜化轉回複雜簡單化,濃縮到最有效的切入點(Core Idea),此點通常是強而有力,能夠打動消費者,相對地也對創意的發想有很大的幫助。

羅文坤說,「曾經有人問我,廣告創意自不自由,答案是:不自由。」因為創意必須在以好的行銷策略為前提下,以深入淺出的方式,將商品的特質描繪清楚,「深入是對消費者的需求透通明暸,淺出則以用言簡易賅的手法去表現」,羅文坤說,「套用前總統李登輝的話:民之所欲,長在我心;諸法皆空,自由自在。印證到創意,即是應從異中求同到同中求異。細究其意,民之所欲,長在我心,運用在創意屬於異中求同,屬於行業的共通性,是Relevance,主導著產業本質、消費度向、顧客需求、環境趨勢、以及社會脈動;而諸法皆空,自由自在,則是同中求異的概念,也就是品牌的差異性,屬Uniqueness,強調經營版圖、企業願景、理念、目標、區隔、定位、品牌個性。」

常一飛指出,好的創意,就像是塊和氏璧,需要識玉之人也就是廣告主的認同,一旦案子可以執行,也才能發揮創意的能量,將璞玉變成價值連城的寶玉。對此,常一飛解釋,創意具效能再擴大的效果,可以將整個商品做到最大的加值,如果說創意是一把利劍,那麼行銷策略就是引領劍發揮最大能量的力道,當好的商品對應到好的創意,則產生的力量是放射狀的,擴散效果將呈百倍、千倍成長,威力十分驚人。反之,不對的商品搭配到好的創意,效果也將以百倍、千倍成長,只不過結局會是錯得離譜。

創意效果 以五個創來檢視

不按排理出牌是廣告人的致勝絕招,但在創意產生後,可以透過其對消費者產生的影響力與效果來檢視。羅文坤表示,一個好的廣告創意,應該擁有五個創。

第一,創益。能為廣告主帶來利益。

第二,創異。能創造和競爭商品的相異之處。

第三,創議。增加消費者和商品互動生活體驗,也就是所謂的場景行銷、體驗行銷。

第四,創藝。連結與眾不同的藝術、文化。

第五,創憶。讓消費者對於品牌有所回憶,久而久之則形成品牌資產。

「創益可以說是導入期,創異即是競爭期,創議為衰退期。是一個好的創意所不能或缺的,而後兩項則是『創益、創異、創議』此三階段都應有的。」羅文坤補充說道。

常一飛表示,通常廣告公司會用科學的分析來檢視廣告效果,不過依照經驗法則來看,一個好的創意的推出,明眼人幾乎都可以蓋棺論定,而他也分享自身常用的評量準則,一個好的創意會以「簡單、有趣、新,以及訴求重點」來視之,簡單,是創意夠簡單不繁雜,新是別人沒有用過,訴求重點是能闡明商品所要提出的賣點,而有趣是最重要的,它不只是幽默,而是能吸引消費者注意,引發購買,「此四點雖然談起來容易,做起來卻有一定的難度。」 目前,國內充斥著許多外來商品,其對於廣告手筆之大也十分驚人,但是常常會發現其廣告在全球如出一轍,沒有針對地域性對症下藥,因此羅文坤建議國外的廠商應該在全球策略之餘,考慮Local Touch,針對當地市場的需求,掌握商品特質,創意才不容易被抹煞。

而當創意被扼殺時,該怎麼辦?常一飛幽默地說,此等情事常常在廣告公司上演,可說是見怪不怪。而他也常常教導員工,創意被扼殺、中止並不是就此回到原點,要想想當初創意得來不易,是多少心力換來的,熱情不應該在剎那間被澆熄,「當對該創意的熱情度高,有所堅持時,通常就比較不怕被扼殺,即使被抹滅也不會因為挫折而降低熱情,應為自己的信念創造下一次更好的機會。」 最後,羅文坤指出創意人在執行創意經常會產生的迷思,創意人在創意原點發想時,常會不間斷的思考,用不同的手法進行腦力激盪,常常想破頭卻得不到答案,此時應該適可而止地停頓下來,進行再歸納的動作,猶如放射線狀後再收斂,從量中求質,凌亂中找到目標,再進行創意,「如此一來,不但可以為創意加分,也可以找出最好的創意。」

管理創意人猶如傳教 許多企業常祭出許多制度來規範員工,希望員工能夠不偏不倚地在工作崗位上盡心盡力,如把死板板的典章制度套用在廣告從業人員的身上,事情就不太妙,會被冠上抹煞創意、扼殺商機的罪名。 投身廣告業逾十二年,曾為國內拿下坎城廣告獎殊榮的常一飛以自身經歷說,「廣告人其實是不好管,也不能被管。」

廣告業不像其他的行業有框框設限,它具備許多包容員工的特質,尤其是創意人員常常隨心情的不同對事情有不同的見解,很多時候,用責任和任務來取代規矩,給予空間來換取想像力反而更為重要,「就像是牧師在傳教一樣,只要大家有共同的信仰,就等同於一切都被管理好了。」

言下之意,這也算是創意人的默契嗎?常一飛笑著說,創意是不容許有默契的,但是態度上的默契,是絕對不可少的。 說到默契,教育訓練也是訓練創意的工具,讓每個人在工作上有共同語言。此外,智威湯遜內部也成立了所謂的「創意禮拜堂」,同仁可以自由參加、發言,分享自己的知識、經驗、觀點等,藉以凝聚共識,讓部門更團結、融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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