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實受害的民眾有時僅僅只是想要宣洩他們的委屈情緒而已,所以美國麻省理工學院(MIT)協商課程創始人之一,羅倫斯‧瑟斯坎(Lawrence Susskind)教授建議,以下幾個方法可以幫助企業與受害民眾協商談判。
1.顯示同理心:有的時候對對方的想法表示理解,反而有助於達成協商。因為同理心更能消除彼此的防備與不信任,對於大眾的擔憂表示了解,甚至還可以免除自己的責任歸屬問題。
2.共同尋找事實:為了贏得更多利益,談判雙方總是傾向尋找有利於己的數據或觀點,因此往往流於各說各話。所以最好是結合雙方力量共同尋找事實,例如共同挑選中立的專家學者進行研究,研究的結論因此可以採用做為協商基礎。
3.提供附帶保證:附帶保證是用來解決談判僵局的好方法,因為任何的計畫或結果總是會有或多或少的不確定因素,當面臨互不信任的僵局時,附帶保證便是用來處理超出計畫的意外事件,可以幫助互不讓步的談判繼續進行。



